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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重度精神病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

2012年03月07日 15:45 来源于 财新网
救助对象是患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
广州白云区精神康复医院。 乐声 / 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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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见习记者 陈琪)近日,民政部等四部委联合部署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明确指出优先将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病种纳入救助范围。

  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署的题为《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优先把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度精神疾病等病种纳入救助范围。

  同时,各省份应根据试点病种的临床路径等标准化诊疗方案,测算并限定相应病种的合理诊疗费用,探索实行按病种确定救助标准。同时,该文件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向救助对象提供低成本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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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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