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3月8日消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2012年3月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王兆国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
一、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必要性
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制定,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进行了修正。实践证明,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总体上是科学的、合理的。刑事诉讼法修改16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刑事犯罪方面也出现了新的情况,有必要在认真梳理代表议案、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对刑事诉讼法予以修改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