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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超市、商场等场所设消费维权服务站

2012年03月14日 13:48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工作

  据新华社3月14日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表示,今年将通过积极构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体系、“12315”行政执法体系、消费维权行业规范和经营者自律体系、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体系、“12315”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体系,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和水平。

  王东峰是14日在京举行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王东峰表示,今年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普及消费知识,传授消费技能,教育引导公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

版面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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