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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查处“污染致庄稼绝收”事件

2012年03月28日 21:26
有关部门对污染企业进行了停产处罚,另对文水县环保局局长等5名责任人进行停职、免职等处罚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U1gZmNbb](https://a.caixin.com/U1gZmNbb)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新华社3月28日消息,山西省环保厅28日通报,就近日媒体报道的“吕梁市文水县污染企业导致26个村庄农作物颗粒无收”事件,有关部门对污染企业进行了停产处罚,另对文水县环保局局长等5名责任人进行停职、免职等处罚。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2011年,汾阳26个村庄农作物因河水污染颗粒无收。导致颗粒无收的原因,是农田灌溉用了被污染的文峪河河水,而导致文峪河被污染的污染源是文峪河上游的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

  山西省环保厅、吕梁市等相关部门随即对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发现,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暗藏着恶意排放污染物的软管,经该软管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生产污水,直接导致了文峪河遭受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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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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