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江西首次立法保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2012年03月30日 21:00
将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逐步建立绿色GDP考评机制,实行上下游水质交接责任制等

  据新华社3月30日消息,江西省首部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方性法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日前出台,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规定,将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逐步建立绿色GDP考评机制,实行上下游水质交接责任制等。

  条例明确,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逐步建立绿色GDP考评机制,提高生态指标考核权重,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地主要负责人任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汇入鄱阳湖的主要河流,将实行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将作为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版面编辑:汪苏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