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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三部门释疑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012年04月18日 10:31
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更不是把事业单位搞小变弱;改革后只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并非“另起炉灶”

  据新华社4月18日消息,新华社16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7日,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问题,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更不是把事业单位搞小变弱

  问:如何理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

  答:事业单位广泛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是政府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公益服务是民生的基本内容,公益事业发展滞后,必然会积累民生方面的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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