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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就网络著作权保护司法解释征求意见

2012年04月22日 23:32
征求意见稿对侵犯网络著作权的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过错、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认定等予以规定。公众可在6月1日前,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等方式发表意见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222q2Uwp](https://a.caixin.com/222q2Uwp)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新华社4月22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22日公布《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侵犯网络著作权的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过错、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认定等予以明确规定。公众可在6月1日前,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等方式发表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享有权利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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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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