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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区原副区长陈猛受贿被判死缓

2012年04月23日 12:37 来源于 财新网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猛受贿1547.9万元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本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财新网】(实习记者 周群)4月23日,上海普陀区副区长陈猛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猛因受贿1547.9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生,追缴非法所得。

    据新民网报道,陈猛在整个宣判过程中一直低着头未说话,其亲属也未到庭。法院认为,陈猛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且本案赃款也已全部追缴,因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路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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