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4月2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央有关精神,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联合发文,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从2012年开始,“十二五”期间,每年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年度计划总增量中安排1万名左右本科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生源范围为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