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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溢油污染赔偿 肇事者再赔16.83亿

2012年04月27日 20:04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康菲渤海溢油事件
继今年年初与农业部达成10亿元赔偿协议后,康菲公司日前又与中国海洋局达成第二笔赔偿协议。此次赔偿,康菲公司将支付12.03亿元人民币,中海油公司承担4.80亿元人民币
2011年9月3日,河北乐亭县和昌黎县70多家养虾户的3万多亩基围虾,疑因康菲公司溢油污染导致大面积死亡,大部分虾农减产近九成,有的几乎绝产,总损失预计两亿四千万元。

  【财新网】(见习记者 刘虹桥)渤海溢油污染赔偿问题取得重大进展。4月27日,国家海洋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宣布,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将为“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支付共16.83亿元人民币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款。

  据悉,康菲公司出资10.90亿元人民币,赔偿本次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造成的损失;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分别出资4.80亿元人民币和1.13亿元人民币,承担保护渤海环境的社会责任。

  国家海洋局表示,上述资金将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用于渤海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渤海入海石油类污染物减排、受损海洋生境修复、溢油对生态影响监测和研究等。

  据财新记者了解,这是康菲公司继2012年1月25日与农业部达成10亿元人民币赔偿协议后,为渤海溢油事故支付的第二笔赔偿款。该10亿元主要用于解决河北、辽宁省部分区县养殖生物和渤海天然渔业资源损害赔偿和补偿问题。

  国家海洋局官方网站刊登的评论文章称,此次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补偿资金的落实,为修复和改善由于溢油事故造成的渤海受损海洋生态环境,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国家海洋局及环渤海地区三省一市将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关项目的开展,对受损海洋生境进行修复,有利于促进海洋生物资源恢复,有利于维护包括渔民在内的沿海群众的长远利益。■

更多报道详见:康菲渤海溢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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