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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方有关负责人就“军人保险法”答记者问

2012年04月28日 16:18

  据《人民日报》4月28日报道,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4月27日下午在京闭幕,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负责人就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军人保险法共9章51条,对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作了规定,确立了军人保险的法律地位,突出了国家为军人保险提供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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