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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2012年04月28日 19:04
登记办法将产权登记的工作定位由政府部门界定权属的确权行为转变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政府授权管理的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及其分布状况进行登记管理的行为,将境内外企业产权登记管理统一到登记办法予以规范,将登记范围延伸到国家出资企业所实际控制企业的参股股权

  据新华社4月28日消息,国务院国资委28日发布《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摸清国有企业产权分布状况,及时、真实、动态、全面反映企业产权状况,推动企业优化产权配置,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

  据了解,自1992年开展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工作以来,产权登记在规范国有资产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由于国资监管的体制环境、职责定位和监管对象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产权登记工作也面临新情况和新挑战。比如产权登记工作的功能定位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产权登记范围已不能满足混合所有制条件下的国资监管需要,境外企业未实施产权登记等。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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