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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一审被判死缓

2012年05月09日 20:29
王纪平在产品采购、招投标过程中以权谋私,从中贪污、收受他人贿赂超过1400万元

  据新华网5月9日消息,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原局长王纪平在产品采购、招投标过程中以权谋私,从中贪污、收受他人贿赂超过1400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9日以贪污和受贿两项罪名判处王纪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2年至2009年期间,王纪平单独或伙同其弟弟、儿子等亲属,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产品采购、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山东浪潮商用系统有限公司及个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价值435万余元。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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