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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将在浙江丽水启动农村金融改革试点

2012年05月17日 10:44
试点将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兴农村金融机构或组织,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鼓励建立社区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各类中小型金融机构

  据新华社5月17日消息,记者17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央行、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并同意实施《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通知》指出,通过实施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将在浙江丽水率先完善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快建立一个多层次、低成本、广覆盖、适度竞争、商业运作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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