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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5月25日消息,记者25日从环保部获悉,《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全国74个城市在10月底前完成PM2.5“国控点”监测的试运行,12月底前公布监测结果。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今年将迈出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的第一步。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率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增指标PM2.5、CO、O的监测。
环保部给出了“第一步走”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10月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重点区域的所有国控站点要完成PM2.5等设备的安装,同时开展试运行;12月底之前要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提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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