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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被判无期

2012年06月14日 20:47
冯仕儒在担任阳江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负责人及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主犯林国钦、许建强所开的赌场提供庇护

  据新华网6月14日消息,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阳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冯仕儒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徇私枉法、赌博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冯仕儒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1月至2005年7月,被告人冯仕儒在担任阳江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负责人及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主犯林国钦(已被判处死缓)、许建强(已被执行死刑)所开的赌场提供庇护。冯仕儒在履行职务时故意不查或少查林国钦开设的赌场,或在查处前给林国钦通风报信,或在查处时授意其下属少抓赌客,从而使林国钦少缴纳罚款。冯仕儒明知这些赌场的幕后老板是林国钦和许建强,仍指示其下属不要深挖赌场老板,放纵了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赌博犯罪活动。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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