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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2012年8月1日施行

2012年07月11日 15:01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11 09:55 阅读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22号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经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本条例。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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