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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节电将获财政奖励 每千瓦最高550元

2012年07月16日 19:53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下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将按实施的节电效果对试点城市给予适当奖励,最高每千瓦奖励550元

  据新华社7月16日消息,记者16日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选择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城市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将按实施的节电效果对试点城市给予适当奖励,最高每千瓦奖励550元。

  两部门日前发布《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为加强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保障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实施效果对以城市为单位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试点工作给予适当奖励。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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