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科院网站7月16日消息,近日,经教育部批复,同意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1987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是中科院直属、具有教育事业法人地位并独立运行的高等学校。成立迄今,在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爱和大力支持下,该校及中科院相关研究所已为国家培养了4.7万名博士、5.3万名硕士。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名称与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5年制定的《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中 “研究生院是指在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中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机构”的规定不符,从而使该校在日常管理运行以及毕业生就业时易产生理解上的歧义,进而带来是否按照高等学校进行政策定位等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