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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了“11.17”集群战役,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部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涉案企业依法严肃查处,继2012年2月吊销包头市青山区九星同济大药房等7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之后,又对辖区内27家经查实销售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吊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具体名单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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