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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2012年07月19日 10:1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贫富”,明确支出责任,加大政府投入,统一教师待遇,取消重点学校重点班,公办民办并举,鼓励民资参与

  据新华社7月19日消息,为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国务院近日正式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这份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规划有哪些亮点?如何理解这些制度性安排的具体内涵?为此,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学者。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贫富”

  鉴于目前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存在“贫富不均”现象,《规划》明确要求,“十二五”时期,县(市、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提高。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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