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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枪击夜总会员工获刑

2012年08月03日 15:37
广西来宾派出所副所长枪击桂林夜总会员工案作出一审宣判,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城厢派出所原副所长陆涛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7个月

  据新华社消息,记者从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获悉,广西来宾派出所副所长枪击桂林夜总会员工案作出一审宣判,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城厢派出所原副所长陆涛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7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18日20时许,陆涛和同事黄某来到桂林市航空大酒店“海阔天空”娱乐会所进行娱乐消费,因小费问题与会所经理李庚生发生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陆涛拔出其携带的手枪朝李庚生射击,子弹击穿李的右腰后继续穿透音响师秦家玉的左腹。经桂林市正兴司法鉴定所鉴定,秦家玉重伤,李庚生轻伤。

版面编辑:黄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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