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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业主不慎坠楼身亡开发商被判赔31万元

2012年08月17日 14:46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法院16日一审裁定,辖区一位女业主不慎坠楼身亡,开发商应承担七成民事责任,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31万元

  新华社沈阳8月17日报道,小区业主坠楼身亡,开发商被判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十分鲜见。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法院16日一审裁定该省首例此类案例:辖区一位女业主不慎坠楼身亡,开发商应承担七成民事责任,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31万元。

  此案的受害人为西岗区居民徐成军。其所住的小区建于1998年,开发商在雇用建筑队施工时,将他家楼后的山坡改成了垂直陡崖,陡崖离他家外墙仅有50厘米左右。此后的几年间,徐家和邻居们都认为,这样的改动会对住房安全和人员安全构成隐患,遂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提供相应防护措施,但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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