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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草案再次审议

2012年08月27日 19:39
草案要求,扶持贫困地区、边远地区的精神卫生工作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Dm5y2JSM](https://a.caixin.com/Dm5y2JSM)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新华网8月27日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再次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针对我国精神卫生工作总体比较薄弱,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匮乏等问题,草案增加相关规定,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人员职业保护,提高待遇水平。

  在精神卫生法草案第一次审议后,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提出,我国精神卫生工作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匮乏,经费缺口较大,特别是在基层和一些贫困地区,问题尤为突出,建议立法从人、财、物等方面保障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

  为此,草案作出修改,增加规定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精神卫生专门人才的培养,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草案同时要求,国家加强基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贫困地区、边远地区的精神卫生工作,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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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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