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结案,现予发布。
2012年8月28日
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
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
2011年11月10日6时19分,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970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周永康、张德江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接到事故报告后,时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时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及时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协助并指导地方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副省长和段琪等省委、省政府领导立即赶到现场,全力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