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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就邹恒甫举报事件再发声明

2012年08月30日 10:24
“鉴于该事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性以及给北京大学声誉仍在造成严重损害,我们不能无限期等待下去,随时准备采取进一步行动”

  8月29日,北京大学新闻中心发布关于“邹恒甫微博”所涉及内容的第二次声明,全文如下:  

  北京大学授权新闻中心,特发布声明如下:

  1.8月29日上午,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接到了邹恒甫首次打来的电话,随后收到邹恒甫的电子邮件,其电子邮箱与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于8月24日下午15点33分给邹恒甫发电子邮件时所使用的电子邮箱,完全一致。

  2.邹恒甫打电话和发电子邮件给调查组,表明他“我只跟中纪委谈”的原有态度已经发生转变,这是尽快查明这一事件真相的应有的负责态度;

版面编辑:黄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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