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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案五被告均指证糯康系主谋

2012年09月20日 19:18
被告人糯康面对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的指控,不予正面应答

  据新华网9月20日消息,在20日开庭的湄公河“10·5”案件庭审现场,被告人糯康面对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的指控,闪烁其词,不予正面应答。但桑康、依莱等其他5名被告人在法庭供述中,均指证糯康策划实施了湄公河“10·5”案件,是所在犯罪集团的首领。

  9时35分左右,湄公河“10·5”案件一审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公诉人在起诉书中说,2011年9月底至10月初,长期盘踞在湄公河流域“散布岛”一带的糯康犯罪集团,为报复中国船只被缅甸军队征用清剿该组织,同时为获取泰国不法军人的支持,被告人糯康先后与被告人桑康、依莱、翁蔑(另案处理)、弄罗(另案处理)策划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船上放置毒品栽赃陷害。按照糯康的安排,依莱在湄公河沿岸布置眼线、选定停船杀人地点,并和弄罗与泰国不法军人具体策划栽赃查船等事宜。在糯康的指挥下,翁蔑带领温那、碗香、岩湍、岩梭等人(均另案处理)于2011年10月5日早,持枪劫持了中国船只“玉兴8号”和“华平号”,捆绑控制了船员,并将事先准备好的毒品放置在船上。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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