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大局,就“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重要谅解和共识,由此为中日邦交正常化扫清了重大障碍,开创了中日关系和东亚地区和平、发展与合作的新纪元。这里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1972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政府明确承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至于《开罗宣言》的条件是什么,这是人所皆知的,就是日本必须归还窃自中国的所有领土。
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大局,就“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重要谅解和共识,由此为中日邦交正常化扫清了重大障碍,开创了中日关系和东亚地区和平、发展与合作的新纪元。这里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1972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政府明确承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至于《开罗宣言》的条件是什么,这是人所皆知的,就是日本必须归还窃自中国的所有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