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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2012年10月25日 10:46
文职人员工资项目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军队服务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

  据解放军报10月25日报道,经中央军委批准,四总部近日发布了《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把握《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总政干部部领导。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军队文职人员制度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以及《规定》出台的大致过程。

  答:建立实施文职人员制度,是胡主席和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2005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此后国家有关部委和解放军四总部先后出台16个配套文件,主要涉及合同签订、人事争议、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退休办法等方面,初步建立了文职人员制度体系。这项制度的实施,集聚了大批社会优秀人才到军队工作,优化了军队力量构成,推动了军地人才融合发展,增强了军队人才队伍活力,有力促进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目前,全军已聘用文职人员2万余名,初步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进出顺畅、充满活力的文职人员队伍。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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