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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警: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并非新规

2012年12月12日 09:25
此次对行人道路违法行为的整治,只是北京市交通、治安、环境三大秩序突出问题集中管理整治专项工作的一部分

  据《人民日报》12月12日消息,11日,有公众发现,在北京朝阳区的一些路口,民警对“不看红绿灯,凑一堆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部分闯红灯行人被罚款10元。对此,有人对罚款依据不解,有人认为罚得过轻,有人质疑能否取得实际效果。

  对行人进行处罚有法可依

  其实,对“中国式过马路”罚款10元,是北京市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的地方立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有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等十种行为的行人,处10元罚款。《实施办法》还规定,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处20元罚款;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处50元罚款。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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