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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全文

2012年12月27日 10:11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据公安部网站12月25日消息,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传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四节 拘留

  第五节 逮捕

  第六节 羁押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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