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网站12月25日消息,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传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四节 拘留
第五节 逮捕
第六节 羁押
据公安部网站12月25日消息,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传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四节 拘留
第五节 逮捕
第六节 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