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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严重污染时强制部分机动车停驶

2013年01月19日 18:03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时,市政府可采取包括部分机动车停驶在内的强制性应急措施

  据新华网消息,《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1月1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时,市政府可采取包括部分机动车停驶在内的强制性应急措施。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经深入论证,北京市人大、市政府决定制定新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替代现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以解决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中亟须解决的问题。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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