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辽宁一行长诈骗840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2013年02月06日 17:17
辽宁省沈阳市某银行支行行长周明自称能帮企业贷款、低价购买商品房等,赢得他人信任,最终骗取4名自然人共计840余万元钱款

  据新华网2月6日消息,辽宁省沈阳市某银行支行行长周明自称能帮企业贷款、低价购买商品房等,赢得他人信任,最终骗取4名自然人共计840余万元钱款。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周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周明是70后,大学文化,曾任一家银行沈阳某支行行长、一家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被捕前是另一家银行沈阳分行的工作人员。2011年8月,其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2012年7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至法院。

版面编辑:林飞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