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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吁请制订职场性别歧视罚则

2013年03月08日 11:05 来源于 财新网
《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和中国签署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均有对女性平等就业权的规定,但对违法者的惩罚,缺乏明确罚则,难以操作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XGvwvJSP](https://a.caixin.com/XGvwvJSP)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从高考招生到职场招聘,性别歧视的阴影从未远离。

  3月7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女性歧视和性骚扰问题国际研讨会”上,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溢智表示,中国虽然有一系列法律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但缺乏对违法者明确的罚则。在就业市场中,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依然普遍存在。

  黄溢智是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反歧视公益机构“益仁平中心”的总协调人,长期关注弱势群体权益。她表示,中国《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和中国签署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均有对女性平等就业权的规定,但对违法者的惩罚,缺乏明确罚则,难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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