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多地申请升级为“较大的市”

2013年03月11日 14:37 来源于 财新网
获得“地方立法权”是上述几个城市申请升级的最重要缘由,但专家认为,城市管理能力高低与行政级别大小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 贺信)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为自己所在城市谋利益、求政策,是全国“两会”上的重要现象之一。连日来,来自浙江温州的代表和广东东莞的代表提交建议,要求批准温州和东莞成为“较大的市”。有同样要求的还有广东省佛山市、江苏省常州市等经济较为发达的二、三线城市。

  “较大的市”是我国一种特殊的政区级别。关于什么是较大的市,我国《立法法》规定了三种情况,分别是: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邱嘉秋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