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法制办:对涉及恐怖活动资金立即冻结

2013年05月23日 17:29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提供或募集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物质便利或者服务

  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为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起草了《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名单由公安部统一公布,同时决定冻结与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有关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提供或募集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物质便利或者服务。

版面编辑:林韵诗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