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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村务监督办法(试行)》发布

2013年05月30日 11:16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村务监督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3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务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村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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