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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接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

2013年05月31日 14:23 来源于 财新网
本次将对中国进行的审议,集中在《公约》第三章定罪和执法,以及第四章国际合作的实施情况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正在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召开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情况审议组会议抽签确定,对中国实施公约的情况进行审议。新华社5月30日报道了这一消息。这是公约对中国生效7年多来,中国首次接受审议。

  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下称《公约》),并于同年12月9日开放供各国签署,这是首个全球性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根据“第30个签署国批准后第90天生效”的规定,《公约》于200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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