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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大学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办法出台

2013年06月07日 10:53
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6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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