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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成立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

2013年06月13日 17:50
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组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13〕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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