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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政富涉嫌受贿案一审 将择日宣判

2013年06月19日 20:44
雷政富被指控涉嫌受贿金额总计约316万余元。庭审时间持续近7小时,辩方两名证人出庭作证,此案将择期宣判

  据新华网重庆6月19日消息,备受关注的涉不雅视频官员、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19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雷政富被指控涉嫌受贿金额总计约316万余元。庭审时间持续近7小时,辩方两名证人出庭作证,此案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认为,雷政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重庆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明某借给肖烨的人民币300万元是企业间借款还是受贿款、重庆市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印某给予雷政富的1万元美金是否属于受贿款、时任重庆某医院骨科主任的范某送雷政富妻子的10万元是否归还、证据是否成立充分等四大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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