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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08月12日 09:51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3〕219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版面编辑: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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