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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

2013年08月22日 18:07
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全面取消百分制,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严禁违规补课

  据新华社8月22日消息,根据教育部22日公布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

  这是教育部三令五申学生“减负”后,专门针对小学生减负出台新规。

  征求意见稿对小学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进行规范,如,在作业方面,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积极与家长、社会资源单位联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在考试方面,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在学习资料方面,实行“一科一辅”。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版面编辑:杨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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