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网8月24日消息,被告人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24日继续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3日下午、24日上午,法庭就起诉指控薄熙来贪污公款500万元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被告人薄熙来辩解“无贪占故意”。《法制日报》记者今天就此采访了参与旁听审理薄熙来案的法律专业人士。
山东省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主任李荣凯对记者说,虽然薄熙来当庭辩解不想占有,但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证人王正刚的多次证言、亲笔证词,王正刚作为控方证人也出庭作证,当庭进行了指证,证实薄熙来主观上有占有的故意;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薄熙来妻子薄谷开来的证言、亲笔证词和录音录像,也证实薄熙来主观上有占有的故意。薄熙来的辩解没有证据支持,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