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8月24日消息,24日,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三天,法庭主要围绕公诉人指控的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进行调查。证人王正刚、王立军出庭作证。
上午开庭后,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另案处理)继续出庭作证,公诉人播放了2013年8月10日询问证人薄谷开来的同步录音录像,宣读了相关证人证言,并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人薄熙来的供述和亲笔供词,表明王正刚经薄熙来同意并同薄谷开来商量,将一笔500万元的工程款转入了薄谷开来指定的账户。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在庭上辩称自己对这笔钱没有贪占的故意,但表示对钱进入薄谷开来的账户,没有去追问,放任了此事,应当承担一定责任。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提出了相关质证意见。公诉人认为,上述工程款被非法侵吞的犯罪行为脉络清楚、证据确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