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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8月26日消息,“庭审结束,合议庭将在休庭后依法评议,择期宣判。”随着审判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敲响法槌,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经过近5天的公开开庭审理,8月26日13时04分,一审结束。
22日上午8时43分,审判长宣布薄熙来案开庭审理,并告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相关诉讼权利。公诉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增胜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三项罪名,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了陈述,公诉人、辩护人分别讯(询)问了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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