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m7UCc59H](https://a.caixin.com/m7UCc59H)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新华社9月28日消息,北京市教委28日发布,继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后,从2014年逐步放开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根据《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非京籍”考生参加高职招考的申请条件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北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评论区 0
本篇文章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