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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3年底各地财政暂存款压缩10%

2013年11月01日 16:10
财政部发文要求,2013年和2014年底,各地财政暂付款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分别压缩10%以上和30%以上;财政暂存款每年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只减不增

  【财新网】据中国政府网11月1日消息,财政部发布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问题做通知安排: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

  财预[2013]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继续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财政部关于加快地方财政支出进度有关情况的通报》(财预〔2010〕48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383号)等文件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版面编辑: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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