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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委责令七省份公开社会抚养费

2013年11月01日 22:15
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海南、重庆、甘肃等7个省份,因未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依法作出责令限期答复的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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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网11月1日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依法受理了律师吴有水关于社会抚养费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于1日公布了相关行政复议审理结果。

  今年8月,吴有水以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逾期未作出社会抚养费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为由,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19份行政复议申请。

  国家卫生计生委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与吴有水进行了沟通,了解案件情况。目前,已完成对14个省份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将于近期陆续审结其余行政复议案件。在已经审结的14个案件中,山西、内蒙古、黑龙江、贵州、西藏、陕西、宁夏等7个省份,因超出法定期限作出答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依法作出确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政复议决定;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海南、重庆、甘肃等7个省份,因未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依法作出责令限期答复的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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