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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忧政府难向社会组织放权社会救助

2014年01月03日 20:28 来源于 财新网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提出;学者担心,目前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政府社会救助的合作还会面临诸多阻碍,如政府不愿放权,监督不力催生寻租,社会组织能力有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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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1月2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为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提出。有学者指出,目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条件尚未成熟,仍面临诸多阻碍。

  《办法》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及社会力量参与等部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邓国胜指出,《办法》中提到的大多数救助方式及内容在过往多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体现,此次可被视为从国家层面的总体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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